Tuesday, October 17, 2006

firetrucks; Rowland Heights

相信很多開車的人有過這個經驗,當聽到響警笛或閃紅燈的緊急車輛,像消防車或救護車時,要馬上將車靠邊,等緊急車輛通過之後才繼續行駛。加州相關的規定在此

昨天去 Rowland Heights 買菜的時候發生了蠻離譜的事情。行駛在 Nogales St 上的時候,剛好有一部消防車響警笛要快速穿越,幾乎所有車都很守規矩地靠右,左轉車也在左轉道乖乖地不敢動的時候,有一位開著藍色 Camry 的老兄慢條斯理地穿過了馬路,一直到下一個紅燈前都不知道他擋了消防車的路。

然後橫向的 Gale Ave 變成綠燈,剛巧另一部消防車正要闖紅燈穿越,但橫向的車還是一部部往前駛,似乎沒當有消防車這回事。

我個人是第一次碰到這種情況,又偏剛好發生在華人區。是我該說亞洲移民的行車教育不好嗎? 好像也沒那麼嚴重。不過從我們剛來美國時,大家比較注重如何「考過」駕照考試、或那裡可以找到筆試考古題,而比較不會想去把駕駛手冊稍微讀過一遍可看出些端倪。

3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在台灣想閃都很難,交通太糟了。

Brian.Huang

yoko said...

華人公德心都比較差?!

Mark said...

這樣說可能有點言重~

不過我又想起一件事,有一次開車彎進太平洋廣場 (一個 shopping plaza 的名字),一部賓士車就卡在路中間不動,駕駛在跟他窗外先下車的媽媽的交談了許久。我等了大概半分鐘受不了就按了喇叭,因為後面還是陸續有車彎進來,那媽媽白了我一眼說「有必要那麼急嗎?」我是一臉訝異。